
火遍微博、微信的《小崔每日秀》主持人特雷弗·诺亚首部回忆录 比尔·盖茨2017年夏季书单推荐图书 美国《纽约时报》《新闻日报》《时尚先生》及“国家公共电台”年度好书 2017年瑟伯美国幽默文学奖得主 ...
看到有不少人推荐这本书,就把它放到了待看列表里,最后是哭着看完的。
这本书的书名并没有夸大其词,作者 特雷弗·诺亚 的出身在当时就是一种罪:在种族隔离时期的南非,他的白人父亲(瑞士-德国裔)和黑人母亲(科萨族)之间的结合是违法的。特雷弗因此被归类为“有色人种”,在一个严格实行种族隔离的社会中,他不属于任何一个阵营。
这本书的核心是诺亚与他母亲帕特里夏的深厚关系(看的过程中我总是会想到史铁生的《我与地坛》)。她是一位极具韧性、虔诚且思想独立的女性,用智慧、幽默和坚定的爱武装特雷弗,教他如何利用语言和思想去打破种族和社会的壁垒。因为他的特殊身份,加上淘气的天性,结合南非当时的社会环境,让他的童年和青少年总是在滑稽可笑和惊心动魄之间切换:被母亲从行驶的汽车中扔出以躲避危险;在不同社区间利用语言优势游刃有余;从经营盗版CD生意,到与家暴的继父斗争等等。
他能够相对平和地度过童年和青少年,并以健康的身心进入成年,在事业上取得成功,他的妈妈功不可没。她在一个传统的黑人家庭长大,却从小就展现出非凡的独立和反叛精神。她拒绝被传统的性别角色和社会期望所束缚,坚持学习打字,成为了一名秘书——这在当时对于黑人女性而言是极不寻常的。正是这种精神,让她敢于与一个白人男子建立关系并生下孩子。她也深知,要让儿子在这样一个扭曲的社会中生存下去,必须赋予他最强大的武器——知识和语言。她坚持让特雷弗学习英语作为母语,因为她认为英语是通向更广阔世界、获取知识和财富的钥匙。同时,她也确保他学习南非的多种语言,如科萨语、祖鲁语和南非荷兰语。她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特雷弗。她带他去白人社区、黑人社区和有色人种社区,让他亲身体验不同世界的规则。她用幽默化解生活的苦难,用坚定的信仰作为精神支柱。
母亲的远见很快得到了验证。在一个由种族决定一切的国度里,语言成为了特雷弗的“变色龙”皮肤。他发现,只要他能说对方的语言,就能在瞬间打破隔阂,获得认同。当一群祖鲁族男孩准备抢劫他时,他用流利的祖鲁语与他们交谈,对方立刻将他视为“自己人”,从而化解了危机。这个经历让他深刻理解到:“语言,比肤色更能定义你的归属。” 他凭借这项技能,在不同种族群体之间游走,既不完全属于任何一方,又能与各方建立联系。
身为局外人,你可以缩进壳里,默默无闻,让别人看不到你,或者你可以走上另一条路。你通过敞开自己的方式,从而保护自己。你不用因为自己是谁而希望被某个小团体接纳,你只要愿意分享自己的一小部分就可以了。对我来说,那部分就是幽默。我了解到,即使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小群体,但我可以融入所有正在开怀大笑的小团体里面。我会突然出现,分发零食,讲几个笑话。我可以取悦他们,参与他们的一小部分对话,了解一点儿他们的圈子,然后转身离开。我从来不会在哪个圈子里停留过久。我并不受欢迎,但我也不会被排斥。我可以在任何地方,和任何人打交道,与此同时,我又完全是孤单一人。
但随着继父亚伯的到来,特雷弗的家庭生活开始笼罩在恐惧的阴影之下。亚伯不仅对帕特里夏进行身体和情感上的虐待,也与日渐成长的特雷弗关系紧张。亚伯代表了南非社会中大男子主义和父权文化的毒瘤。他无法容忍帕特里夏的独立和坚强,试图用暴力来维护自己的“权威”。特雷弗亲眼目睹了母亲所承受的痛苦,这让他对暴力和家庭关系有了早熟而深刻的认识。他与亚伯之间的冲突不断升级,最终导致他决定搬出去独立生活。
看到这里时,我其实也有跟特雷弗一样的疑惑,为什么不离开?答案其实很简单:离开之后,去哪儿?
从外人的角度指责这个女人,说“你走不就行了”,实在太容易。我的家庭并不是唯—一个发生过家暴的家庭。在我的成长过程中,周围经常有这样的事。在索韦托的街道上,在电视里,电影里,我看到过无数次家暴。如果这是社会范例,那一个女人能去哪儿?当警察都不肯帮她的时候,当她自己的家人都不肯帮她的时候,她能去哪儿?离开那个打他的男人,找到第二个男人很可能还是会打她,而且比第一个更凶的时候,她能去哪儿呢?当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,而周围的社会会给没有丈夫的女人打上贱民的标签时,她能去哪儿呢?当所有人都会觉得她是个荡妇,她能去哪儿呢?她能怎么做呢?
特雷弗离家后,亚伯的暴力变本加厉。他无法接受帕特里夏的离开,最终在她回家的路上开枪射中了她。一颗子弹穿过她的腿,另一颗子弹奇迹般地擦过她的头骨后部,从鼻孔穿出,没有伤及大脑和重要血管。
当特雷弗赶到医院,看到幸存下来的母亲时,帕特里夏依然不改其幽默本色,她对儿子开玩笑说:“你看,特雷弗,现在你才是家里长得最好看的人了。” 甚至还说:“至少你现在可以说你妈妈被人‘爆头’了,这在街头很酷。”
这一事件是全书的高潮,也是让我哭着看完的部分,当他接到弟弟打来的电话时,我就感觉到不太妙,他妈应该是出事了,但没想到这么严重,更没想到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活下来,而且没什么大碍,可能冥冥之中,上帝也进行了干预吧。
直到今天,也没人能够解释发生的一切。就连警察都不明白。因为那把枪不是不能用。它开过一枪,然后开不了了,然后又开了最后一枪。任何懂一点儿枪支的人都会告诉你,一支9毫米口径的手枪绝对不会像那把枪那样哑火。但是在犯罪现场,警察在车道上用粉笔画了很多小圈,都是亚伯开枪后散落的弹壳,而在他在我妈身旁站立的那个位置上,掉着的是四颗完好无损子弹—没人知道这是为什么。
但好像又干预地不太彻底:
亚伯就这么出来了。案件在法律程序上缓缓推进,但所有事情都开始倒向不利于我们的一边。由于我妈妈奇迹般地躲过了一劫,所以对亚伯的指控只能是谋杀未遂,加上此前亚伯的那些家暴,在我妈报警后并没有留下任何记录,所以亚伯没有犯罪案底。而且,他还请了个好律师,一直在法庭上强调,他家里还有孩子在等着他抚养。结果,这个案子根本没有进入正式的审判环节。亚伯认了谋杀未遂的罪,然后被判了三年缓刑。他一天都没有在监狱里蹲过,并且还继续拥有两个儿子的共同监护权。直到今天,他还在约翰内斯堡的大街上,行动完全自由。我上次听到有关他的消息是,他还住在高地北附近的某个地方,离我母亲的住所不太远。
作者特雷弗从一个在夹缝中求生的孩子,成长为一个懂得利用自己“局外人”身份,观察并解构世界的喜剧演员。他的经历让他能够以一种独特的视角看待种族、权力和社会不公。这本书不仅是他个人的回忆录,更是写给他母亲的一封情书,致敬那位教会他如何思考、如何欢笑、如何在一个试图将他定义为“罪恶”的世界里,骄傲地活出自己的女人。
也许最明显的裂隙存在于南非两大主要的部落之间,祖鲁和科萨。祖鲁人是公认的战士。他们很骄傲,会拼尽全力去战斗。当殖民者的军队入侵时,祖鲁人拿着长矛与盾牌就冲上了战场,和对面拿着枪支弹药的敌人血拼。上千名祖鲁人死在了战场上,但是他们从未停止过战斗。和祖鲁人截然不同的是,科萨人一直以头脑灵活而自豪。我的母亲是科萨人。纳尔逊•曼德拉也是科萨人。科萨人也与白人进行了漫长的战争,但是在对手武器装备遥遥领先的情况下,科萨人感受到了武力战争的徒劳,于是一些科萨首领采取了一种更机智的手段。“不论我们喜不喜欢,这些白人都已经在这儿了,”他们说,“我们来看看他们都有什么长处是我们可以用得上的。与其抵抗他们的语言,不如我们来学学英语。这样我们就能明白他们在说什么,然后迫使他们与我们谈判。”
“虽说你已经有了开业执照,”他们说,“但是你还需要给不同的人种准备不同的厕所。你需要白人厕所,黑人厕所,有色人种厕所,还有印度人厕所。” “那我这个餐厅里就没别的地方了,全是厕所了。” “好吧,如果你不想那样做,你还有一个选择,就是转为正常的餐厅, 只为白人提供服务。” 他关了餐厅。
如果你申请成为白人,他们会往你头发里插一根铅笔,如果铅笔滑落,你就是白人,如果卡在头发里,那你就是有色人种。政府说你是什么人你就是什么人。有的时候就是一个职员盯着你的脸打量一会儿,就能快速得出结论你是哪种人。根据你颧骨多高,鼻子多宽,他在随便哪个选项上打上几个勾,就能决定你可以住在哪个片区,可以和谁结婚,能得到怎样的工作,拥有怎样的权利,享受怎样的特权。
种族隔离就是这么做的,它让每个种族相信,是因为其他种族的缘故,自己才不能进俱乐部的门。就好像门口的保镖跟你说:“我们不能让你进来,因为你的朋友达伦在旁边,而且他的鞋很丑。”于是你看着达伦,说:“去你的,黑人达伦。你拖了我的后腿。”然后达伦反击说:“去你的,斯威。”现在所有人开始怨恨所有人了。但是事实是,你们中任何一个原本也进不了俱乐部。
我找到了我的位置。既然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小圈子,那么我可以在不同的圈子之间游走。我还是一条变色龙,文化上的变色龙。我知道如何去融入。我可以和爱运动的小孩一起运动,和书呆子一起讨论电脑。我可以跳进人群里,和小镇男孩一起跳舞。我可以和每个人都产生短暂的交集,一起学习、聊天、讲笑话、送餐。
身为局外人,你可以缩进壳里,默默无闻,让别人看不到你,或者你可以走上另一条路。你通过敞开自己的方式,从而保护自己。你不用因为自己是谁而希望被某个小团体接纳,你只要愿意分享自己的一小部分就可以了。对我来说,那部分就是幽默。我了解到,即使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小群体,但我可以融入所有正在开怀大笑的小团体里面。我会突然出现,分发零食,讲几个笑话。我可以取悦他们,参与他们的一小部分对话,了解一点儿他们的圈子,然后转身离开。我从来不会在哪个圈子里停留过久。我并不受欢迎,但我也不会被排斥。我可以在任何地方,和任何人打交道,与此同时,我又完全是孤单一人。
这就是街区。总有人在买,总有人在卖,倒买倒卖就是要在全程搅混水。没有哪一步是合法的,也没人知道这些东西是哪儿来的。那个帮我们拿到耐克鞋的家伙,他真的有“员工优惠”吗?你不知道。你也不问。对话只会是这样,“嘿,看看我找到了什么”,以及“酷,你要卖多少钱”。这是国际通用密码。
邦哈尼一开始对我说“我们去街区吧”的时候,我以为我们就是去那边卖卖碟,或者在派对上做做DJ。结果,我们卖碟做DJ,都是为了在街区里做小额贷款和当铺生意积累资本。很快,后者变成了我们的事业中心。
我们努力地干活干活干活,但不管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,这门生意还是在赔钱。我们什么都赔掉了。甚至买不起吃的。我永远忘不了有一个月我是怎么过的,那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个月。我们太穷了,连续几周都在吃一种叫马洛葛的野菠菜,和学名叫莫帕尼虫的毛毛虫炖在一起。莫帕尼虫真的是最便宜的东西,只有穷人中的穷人才会吃。虽然我从小到大家里一直很穷,但是那种穷,和“等等,我在吃虫子”的穷,依然不是一个等级。连索韦托人看到莫帕尼虫都会说:“呃…还是不要了吧。”这些多刺且颜色明亮的毛毛虫,和人手指一般大小,但是和法国蜗牛不一样,人们可以给蜗牛安一个光鲜的名字,让它们成为高级食材,但莫帕尼虫只能是恶心的虫子。咀嚼的时候,它们的黑色脊柱会刺破你的上颚。而且很常见的情况是,当你咬下一只莫帕尼虫时,它们黄绿色的粪便会在你的口腔中溅射出来。

senob
2025-11-01
我也看了这本书,有类似的感受,笑中带泪。 我之所以找到这本书,主要是我计划10月去趟南非玩,提前了解下南非的文化,就找了一个南非的人写的书;另一个原因是想练习英语(对,我看的是英文原版的)。没想到,这书即使是英文版居然也能看出爽感。。。由于作者是脱口秀演员,看书就像听脱口秀一样! 除了最后这段高潮以外,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地方,就是他们一群人去犹太人学校,大喊“希特勒、希特勒。。。”,也是笑哭了~
limboy
2025-11-01
这段我也有印象,很有画面感,哈哈。
我后来还顺便把 you laugh but it's true 看了一遍,更加具象了。
所以你去南非了么···
senob
2025-11-06
you laugh but it's true 是个电影哦?也加到我的代看列表,哈哈~
南非我去了呀!本来去跑马拉松的,但没跑成。。。经历写在这里: https://luy.li/2025/11/03/capetown_marathon/
limboy
2025-11-06
离谱,也太不尊重比赛和选手了,这以后谁还去开普敦跑马拉松···
senob
2025-11-10
就这,还要申请加入 雅培世界马拉松大满贯 呢~